为了积极宣传、贯彻和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》,规范船员服务市场,我船员服务协会徐阳春等一行于2010年7月中旬开始走访芜湖市皖江船员管理中心、芜湖市河运学校、芜湖市富有船员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会员单位,并了解在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》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和行业现状,认真听取他们反映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。同时获悉以下九家服务机构得到服务许可:1、芜湖市新长江船务运输有限责任公司,2、安徽星航海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,3、安徽省马鞍山市通贵船务服务有限公司,4、安徽省当涂县启航船员服务有限公司,5、安徽省当涂县金源船务服务有限公司,6、马鞍山市中江船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,7、芜湖市友祥船员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,8、芜湖友峰船员服务代理有限公司,9、芜湖富友船员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等九家船员服务机构的许可。根据安徽省地方海事局皖海船员【2010】181号文件下发“关于全面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》的通知”精神,决定我省从2010年8月1日起,凡未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》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许可或进行备案的机构,均不得从事有关船员服务业务。